昨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以原告冯某为代表的二十多名农民工诉被告刘某讨要工资的劳务合同一案,该案承办法官、九龙法庭庭长王永红积极协调、多方努力,仅用4天时间,就成功调解此案,为二十多名当事民工要来工钱,得到了他们的交口称赞,夸她是农民工的守护神,让他们欢欢喜喜回家过年。
2011年6月份,被告刘某承包了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小李庄村的一处五层民用建筑项目。后刘某找到原告冯某,要冯某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冯某遂在老家召集了二十多人,跟随刘某开始施工。到2011年9月底,工程基本结束,经结算,刘某应给付包括冯某在内的二十多名民工劳务费共计21805元。但经冯某等人多次催要,刘某一直拖欠。眼看春节临近,马上要返乡过年,无奈下,冯某等人诉至中牟县法院,要求判令刘某支付劳务费。
王永红接到案件后,急当时民工之所急、想当时民工之所想,考虑到龙年春节来得较早,当事民工急着回家团圆,早一天结案,当事民工就能早一天回乡,必须想办法尽快结案,帮农民工要回血汗钱。她马上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但与被告刘某联系多次,要么刘某电话无法接通,要么寻找托辞不见面。王永红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她马上又想办法联系到刘某村里的支书,托其给刘某带话来协商处理。无奈下,刘某来到法庭,与冯某等人协商处理拖欠工资事宜。王永红也抓住时机,积极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力争双方和解,圆满解决。最终,经过王永红近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同意2012年1月4日前给付1万元,余款于2012年5月1日前结清,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满意而去。而此时,该案距法院受理之日,才刚刚过去4天时间。
看着当事民工离去时高兴的背影,王永红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王永红一向以办案公正高效为当事人所折服、称赞。她常说,农民工靠力气吃饭,挣钱不容易,还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关爱农名工,就是关爱他们背后千千万万个家庭。作为一名法官,就应该立足自己的岗位踏踏实实为农民工维护好他们的权利,做好他们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