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法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完善工作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一是警钟长鸣,提高防范意识和技能,增强安保工作的责任感,防患于未然。二是为确保法庭安保工作取得实效,为5个人民法庭各配备了1名专职法警,并明确了驻人民法庭法警职责和任务,从人员上加强法庭安保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安检门、金属深测器等安保设施的作用,做好安全检查。四是加强法庭值班和安全巡防制度建设,建立严格完善的值班、登记、巡查制度,加强进出法庭人员、车辆的检查力度,形成科学有效的预警机制。五是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切实加强内外联动,加强法庭与当地人民所及有关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和配合,形成科学有效的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