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河南省高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调研座谈会在中牟法院召开,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宏昌、纪检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刘国松、副组长秦德平,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金丽,中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晓亮,金水法院、新郑法院、高新区法院代表,中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建及在家班子成员、部门中层正职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郑州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金丽主持。
会上,省院领导领学《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提出意见,表示建立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能够进一步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中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晓亮在会上表示,完善对法官办理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统一错案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程序,通过科学完善的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减少错案的发生,这一举措值得学习。
会议最后,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宏昌发表讲话,希望干警要高度重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的意义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水平,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王宏昌组长表示针对此次座谈会上大家提出的意见,将进行研究使办法更加严谨、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