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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三举措”强化对新刑诉法学习

发布时间:2012-06-04 11:51:13


    自新《刑事诉讼法》公布以来,中牟法院刑庭在主管院长的牵头下,每周召开庭务会,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为明年法案的正式施行做好准备。

    一是准确理解把握立法精神,重点内容重点学习。每周庭务会上,刑事法官新旧法对比总结,逐条学习增加的65条条款及变动的相关条款,并重点就修改后的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公检法配合制约等与审判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学习研究。

    二是有针对性地参照执行,保证新旧法实施有序衔接。区别对待修改后刑诉法新增规定,对于限制司法权力、保障当事人权利的新增规定,如限制发回重审、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多项措施加大对证人保护力度等规定参照执行;对于有利于规范庭审活动的新增规定,如非法证据排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等规定参照执行;对于涉及公、检工作或辩护、代理事项的新增规定,如庭前会议制度、简易程序检察机关派员出庭等规定,与有关机关沟通协调后参照执行。

    三是抓紧清理积案,切实做好办案衔接的准备工作。制定清积目标,每周收结案比达到100%,并计划于新刑诉法施行时实现零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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