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集中全体驾驶员举行安全教育例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规定》及中院下发的《关于整治公务用车交通违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认识。
二是实行公务用车“一车一人”驾驶制度。全院公务用车原则上由专职驾驶人员驾驶,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驾驶公务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办公室备案。
三是严格执行派车申报制度。驾驶员必须按派车单填写的要求出车,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方向行驶。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路线、方向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或车辆所在部门领导汇报并经批准。
四是实行车辆入库管理制度。每日下班后除公务活动需动用的公务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必须按规定封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入库的,须向值班的院带班领导说明情况。
五是定期不定期督察暗访制度。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对各娱乐场所、酒店门口、十字路口等进行明察暗访,发现有违反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的,纳入绩效考核,并与文明奖挂钩。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