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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四项措施严格会风会纪

发布时间:2012-10-18 17:07:18


    一是制定完善《中牟县人民法院会议制度》。该制度共计11条,内容包括会议类型、召集部门、考勤、请销假、监督、惩罚措施等。

    二是三部门联合督查。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三部门联合督查,办公室负责在常用会场座位固定干警名单,政治处对照固定名单考勤,迟到、早退、逃会者一目了然。纪检监察室对照名单监督会风会纪,有打瞌睡、玩手机、交头接耳者,随时监督、随时记录。

    三是严格请假制度。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确保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不准无故或借故缺席,因正当理由不能参会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向院长或召集会议的院领导请假,违反考勤规定的,由政治处报院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绩效考评。

    四是建立会风会纪监督通报制度。纪检监察室在会议前期、中期、后期适时检查会风会纪,有违反参会纪律规定的,由纪检监察室报院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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