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中牟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3 15:55:00


                             牟法〔2012〕50号

                              中牟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中牟县人民法院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职责逐项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中牟县人民法院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实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审判执行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立足法院工作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内容要真实、具体。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都要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并按程序报上一级党委(党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院党组或各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应在接到申请15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院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四)考核评价制度。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院党务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实施阶段(2012年5月至6月中旬)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落实责任,组织领导好全院党务公开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适时召开动员会、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渠道,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方式方法、目的要求等,努力在全院营造人人关注、党员全员参与和群众普遍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3、制定公开目录。严格按照规定的党务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并对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进行规范和安排。公开目录的内容做到全面、具体、真实。规定要求公开的必须列入目录并公开;党员、群众关心并要求公开的热点、难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的,应列入目录公开。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编制下发《高青县人民法院党务公开目录》。公开目录的制定是实施公开的第一个步骤也是基础性的工作,注意“三个必须经过”即组织研究确定、党员参与讨论、对外公开公示和“三个必须把握”即上级政策规定、正确舆论导向、党内民主意愿。

    4、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借鉴和结合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的做法和经验,认真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细化具体、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公开。

    (二)组织落实阶段(2012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

    根据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和方式,实施公开。

    1、突出公开重点。着力抓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院党建工作和干部选任、管理等情况的公开。

    2、规范公开程序。根据我院实际,依照公开目录原则上每两个月公开一次;需要及时公开的内容,随时公开。

    3、保障民主权利。落实和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公开和开展监督的积极性。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4、注重意见反馈。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

    1、加强调度和检查。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公开制度、有公开载体、有实际成效、有公开档案的“五有”要求,加强经常性调度和督促检查。

    2、认真总结改进。要对照实施意见,进行自查自纠,充实完善,规范运作,健全制度,巩固提高,增强党务公开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3、推广先进典型。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党务公开工作经验,进行典型推广,进一步提升全院党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深化提高阶段(2012年8月中旬至12月底)

    检查总结阶段结束后,全院党务公开工作转入长效机制建设时期。

    1、规范公开档案。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档案,严格规范管理,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2、巩固制度成果。继续做好规范程序、深化成效,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等工作,落实巩固好党务公开的实施、监督、反馈、报告、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制度,进一步巩固、扩大党务公开的成果。

    3、建设三个工程。围绕建设“党心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审判工程”的目标要求,将党务公开作为一项经常性、机制性工作抓实抓好。

    4、组织评议考核。2012年底,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组织党员、群众对院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结合年度工作、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四、工作要求

    党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要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

    (一)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为扎实推进我院党务公开工作,成立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全院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协调工作。要明确责任到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到2012年6月底前在全院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二)注重贴紧中心。党务公开成效要以党员群众满意、促进科学发展、促进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标准,将贴紧党的中心工作、贴紧党务工作实际、贴紧党员群众思想脉搏作为党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把广大党员的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引导广大党员不断提高民主参与的素质和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主题词:法院  党务政务公开△  实施方案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县政法委,本院领导。

    中牟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2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40份)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