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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都是妯娌 何必动铲车

发布时间:2012-12-07 11:42:10




    12月6日上午,随着铲车隆隆的轰鸣声,位于中牟县白沙镇大雍庄村委东200米路南的四间平房被推倒,这是一起强制拆迁案件,将被执行人建在申请人一方宅基地上的四间平顶房屋予以拆除,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荀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尤某、尤某侵权纠纷一案,自2000年至2008年期间,双方多次向中牟县国土资源局、中牟县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最终确认荀某一方拥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三被执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经县、市两级法院判决维持了荀某一方的土地使用证;因三被执行人在该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申请人荀某一方以侵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经县、市两级法院判决判令三被执行人将建在申请人尤某宅基地之上平顶房屋四间予以拆除,但三被执行人至今未拆除。

    双方当事人家庭经济情况都很差,申请人荀某在县城打工,全家一直租房居住,在老家只有这一处宅基地,孩子马上要结婚等着建房子。现申请人的老公因车祸去世,荀某及其儿、女坚决要求马上执行本院(2006)牟民初字第464号判决。被执行人刘某有三个儿子,有宅基地两处,一处是没有建房,一处早年建有三间房子,已破旧不堪。

    为化解矛盾,执结案件,防止更多社会矛盾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多次对当事人从法律、人情等方面做工作,并且同当地乡、村两级组织协调,在乡镇答复给被执行人另找一处宅基,并且给予经济帮助的情况下,被执行人仍然不同意迁出。

    案件是否能顺利执结?前期法院领导仔细勘验了执行现场,张贴执行公告的同时对三被执行人法律宣传教育,动员配合法院执行。6号上午,公告期满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8点50分,中牟县法院执行庭和法警队的全体干警便按计划到位,拉上了警戒线,行动前先对被执行人刘某等人进行约谈,动员其主动配合执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不配合,9点20分,铲车开始了拆除工作。执行现场紧张、有序、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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