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修订完善了《中牟县人民法院驾驶员车辆管理办法》,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全院各部门,将管理办法纳入绩效考核。二是成立全院车辆检查小组。抽调全院经验丰富的5名司机组成检查小组,每月1日至3日,对全院车辆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同时,凡是各部门车辆需要修理的,需先经过检查小组检查并写出修理意见后方可修理。三是建立车辆档案和公示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的行驶里程、维保次数及费用、违章、事故、燃油数等情况,并每月进行一次公示。四是各部门聘用驾驶员时,一律经院里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聘用。同时,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院驾驶员安全教育,每年组织一次驾驶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