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中牟法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座谈会,该会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与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
此次会议邀请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刘淑丽,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韩松涛,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王萍,中牟县人大及政协农业,林业,水务,国土资源等相关职能的负责同志16人,中牟法院部分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11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议。
中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炅介绍了此次座谈会的背景及意义,随着中牟县的发展,各地环境问题突出,作为司法机关在今后的道路上积极配合各机关维护环境保护的任务职责越来越突出。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刘淑丽主要就如何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指出现在的规范性法律的规范界定严,建议在部门执法作出一个具体规定。提醒乡政府,企业重视环境保护,将各部门资源与行政部门进行协调,为百姓办实事。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韩松涛主要围绕环境立法不健全与执法困难两个问题进行了发言,他认为现在需要具体的法律条款约束企业乱排污水,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林业,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任人表示,希望能司法部门积极引导群众认识环境的重要性,保护环境,加大打击惩处力度。
我院的部分法官对于农业,林业,水务,国土资源提出的处罚不重等问题作出说明,中牟县主要存在滥砍、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猎杀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针对这类案件,我们要依法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为我县环境保护发挥职能作用。
座谈会上人员就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意见。最后王炅院长针对此次会议总结发言,表示今后将加大环保力度,对群众进行引导,在制度和工作方式上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