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在京举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司法应对研讨会”。全国人大环资委、最高人民法院、环保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云南高院、海南高院、贵州高院、江苏无锡市中院、贵州清镇市法院及河南郑州市中院有关代表参加会议。中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炅应邀参加研讨会并在会上发言。
会上,王院长以“探讨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为主题,围绕中牟生态环境保护现状、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重点探讨。并针对环境立法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个案执法标准不明晰;环境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执法的程序不够严谨;非诉行政执行的案件执行成本较高,行政机关不愿向法院申请执行等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一是建立政府各部门参与的环保联动机制,树立预防意识,重在关口前移。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执法与司法部门的沟通机制,切实解决环境保护执法难问题。三是创新司法模式。法院通过建立环境保护法庭完善专业化审判、降低受理案件门槛等制度,为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加大环保宣传。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环保志愿者活动,让老百姓参与到环保队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