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4日下午14点25分,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炅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另一方说着生硬的普通话,称自己是四川人向某,来到中牟县白沙镇打工,因老板边某没有给付工资,现在身无分文,中午饭现在还没有吃。官司打赢后,至今老板没有给付劳动报酬,上午立案后,向法院提供线索要求快速执行。王炅院长听后,立即指示要求干警根据线索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外地务工人员索要工资的合法权益。
下午三点刚刚上班,中牟县人民法院新型合议庭王冬勇、段攀攀在赵勇局长的带领下拿着刚刚接到的执行案前往中牟县白沙镇后程村,在被执行人边某经营饭庄的厨房里找到边某,被执行人边某称:“自己手中还有一些欠条,不说清一分钱也不给。”得知这一情况,赵局长当即出示院长签发的拘传票立即将被执行人边某拘传至本院。
下午四点十分,被执行人边某声称:“自己很亏,如果没有欠条,自己也会主动履行,但是有欠条,自己不能吃这个亏。况且自己调解书中约定的5000元逾期违约金有自己承担实在是亏。”执行干警王冬勇向被执行人边某询问财产状况,边某称自己没有经济实力,希望法院作申请执行人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讲解,被执行人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能及时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产生的责任应有自己承担,希望法院能主持重新调解,本院主持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边某持有的6000元欠条折抵本案中案件款5000元,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向某10000元,双方不再有其他纠纷。
半个小时后,当事人双方当场交付案件款10000元,从立案到执结仅仅三个小时该案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拿着刚刚执行过来的案件款,内心激动不已,颤声到:“中牟县人民法院王院长是当代青天,为外地务工人员撑起一片蓝天,在中牟县打工,放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