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中牟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吴某(女)诉被告孟某离婚纠纷一案。主审法官在阅卷时发现原、被告双方于2009年2月26日生育一女孩取名孟飞(化名),现未满四个月,正在哺乳期,通过电话了解得知小孟飞现又生活在被告家里。主审法官立即向庭长汇报,决定当天就通知双方到刘集法庭调解。通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告态度有所缓和,愿意向原告赔礼道歉。原告又称其与被告母亲积怨太深,被告又经常打骂原告,且起诉后不让原告探望女儿,已对被告伤透了心,期间,原告几次要求离开法庭,不同意调解。
调解工作从上午上班一直持续到下午6点,双方意见分歧仍很大。庭长决定采取冷处理,给双方一些时间,让双方回去再慎重考虑一下,同时鼓励被告继续向原告说和,争取原告的谅解。连续几天,主审法官坚持每天打电话了解双方情况,及时把一方的感情变化通知到对方,想方设法让双方互谅互让、互相理解,努力劝双方多为小孟飞着想,毕竟是个未满四个月的婴儿,一定要尽到父母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几天的电话交流,主审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被告曾几次到原告家赔礼道歉,且主动将小孟飞送到原告身边,交给原告照顾。但原告仍不能原谅被告的母亲,坚持要求被告的母亲向其赔礼道歉,主审法官又通过原告父母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同时,被告也因几次说和未成功,现又不同意调解,且又不同意离婚,调解工作又一次陷入僵局。主审法官没有放弃调解,而且趁热打铁,再一次通知双方到庭。
2009年7月6日,当原、被告双方再一次来到刘集法庭,主审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适当批评教育,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春风化雨解纠纷,又经过一次持久的沟通交流后,终于听到了原告偷偷的笑声,夫妻双方终于和好如初,原告主动撤回起诉。这真是:婆媳矛盾深、夫妻闹离婚,法官情谊真、调解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