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中牟法院院长刘宏建在中牟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报告了该院近两年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刘宏建院长首先从五个方面报告了近两年该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情况:一是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三是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水平。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五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随后,刘宏建院长又对该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客观地分析,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进行了报告。
会上,各位委员一致认为,近两年来,中牟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创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各位委员还对该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加强民事法律知识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公民素质。二是推进民事审判改革,规范民事审判管理,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质量。三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积极解决“诉讼难”问题。四是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进一步提高调解率。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民事审判队伍。
最后,中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玲对该院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该院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按照公正、高效、权威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玉玲主任还对该院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办案意识。三是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探索多元化的矛盾化解机制,确保案结事了。